本研究的研究目的即欲探討焦點解決督導(Solution-focused supervision, SFS)的構成要素。 有六名諮商員(一位男性、五位女性,年齡從 25 歲至 35 歲不等)自願參與本研究並擔任受 督者。每位受督者皆接受四次的 SFS,每次督導過程皆錄音且謄寫成逐字稿,並以開放式編 碼原則進行分析。結果發現 SFS 的構成要素有七:正向開場與問題描述、正向督導目標的確 認、探尋受督者及當事人的例外、發展其他可能性、回饋與臨床教育、形成第一小步、探討 差異與改變;而每一個構成要素下還有數個組成成分,共有十四個。SFS 各構成要素間有動 態循環的關係,且 SFS 構成要素的特色包括:(1)整個督導都是一個建構正向所欲及行動 導向督導目標的歷程。(2)探討例外的要素極具重要性。(3)發展其他可能性及回饋與臨床 教育協助受督者個案概念化的豐富。(4)督導過程服膺 SFS 的哲學並於各要素皆運作其代表 性技巧。(5)SFS 的構成要素展現了賦能行為並發揮良好督導的功能。最後本研究尚針研究 結果、討論與限制,對未來研究提出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