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的研究目為探討焦點解決督導之督導成效。參與研究的六名受督者為一位男性、五位 女性,年齡從 25 歲至 35 歲不等。每位受督者接受四次焦點解決督導,每次督導過程皆錄音 且謄成逐字稿;受督者並於三個月後撰寫督導效果事後追蹤問卷,督導者撰寫的督導記錄則 為輔助資料;所有研究資料以質性方法分析之。研究結果發現,焦點解決督導成效可分為三 大類九小類,各類間有階段性及交互作用的關係存在,其包括:(1)督導目標的確立與達 成:對目前個人現況、困境與需求的重新界定;更為理解、信任與尊重當事人;具體得知可 對當事人立即介入的多元方向;(2)諮商自我效能感的提升:對已發揮的功能增加了意識與 肯定;發掘個人例外與資源而更欣賞自己;增加擔任諮商員的寬容、自信與效能;(3)諮商 專業的推進:得知未來精進方向;增進對諮商專業與諮商員角色的反思與體認;對諮商專業 認同的提升及學習態度的轉變。根據研究結果,本研究尚針對本焦點解決督導成效所反映的 後現代督導特徵與治療導向督導的優缺、賦能效益、不同諮商工作年資受督者的差異、以及 未來研究等,進行討論與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