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目的有五:一、瞭解過去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課程評鑑規準的內涵及特性,作為編製本評鑑規準的依據。二、編製「國中綜合活動課程評鑑規準」,以提供綜合活動教師選用教材或自編教材的參考依據。三、分析「國中綜合活動課程評鑑規準」信效度考驗的結果,讓本評鑑規準更具有效性。四、撰寫「國中綜合活動課程評鑑規準」的補充說明,讓本評鑑規準的內容更清楚易懂。五、比較本研究評鑑規準與過去評鑑規準的異同,以顯示本評鑑規準的特色。研究對象有二:一、訪談對象6位,訪談一和訪談二分別訪談3位綜合活動教師,前者瞭解教師對綜合活動認知理解的情形,後者瞭解教師對本研究評鑑規準補充說明的意見;二、課程評鑑者240位教師,進行問卷資料的蒐集,以瞭解本研究之評鑑規準的信效度結果,也從問卷的開放式問題中蒐集教師的意見,作為本研究之評鑑規準補充說明的依據。研究方法採用內容分析、訪談、問卷以及統計分析等方法。本研究得到幾點結論:一、過去有些綜合活動課程評鑑規準較忽略「教學活動」與「教學評量」的重要,且缺乏信效度資料;二、本研究評鑑規準評鑑指標同時具有評鑑教科書及自編教材的功能;三、本研究評鑑規準提供信效度資料,可供教師進行量化的評鑑;四、本研究評鑑規準提供的「補充說明」不僅幫助教師瞭解評鑑內容且使用方便;五、本研究評鑑規準具有教導教師瞭解綜合活動課程理念的功能。根據上述研究結果提出討論,並據以提出建議,作為學校教師教學實務以及未來研究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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