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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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卷期 出刊日期:1996年9月
憂鬱者無助和自責之「憂鬱矛盾現象」:一個解決此矛盾現象的可能途徑之研究
    作者: 吳麗娟 Li-Chuan Wu
研究論文

憂鬱者常有「憂鬱矛盾現象」(depression paradox)-覺得無助又自責;一方面他們有強烈的無助感,相信自己對事物沒有影響力,另一方面又認爲自己有很大的影響力,因爲一切困擾都是他們引起的。在文獻中,Seligman的憂鬱無助論和Beck的憂鬱認知論,亦形成理論上的矛盾。本研究的目的乃運用Janoff-Bulman的自責歸因理論(self-blame attributions)來驗證此矛盾現象。Janoff-Bulman認爲自責有兩種:個性自責(characterological self-blame)和行爲自責(behavioral self-blame),且唯有「個性自責」才會引起憂鬱、無助,而行爲自責則是較具建設性的自責方式。本研究的研究對象係取自國立台灣師範大學,依年級、學院別分層隨機取樣1000位學生,以Beck的憂鬱量表及自行修訂的歸因型態問卷㈠(測無助感)、歸因型態問卷㈡(測自責)爲評量工具,所得資料分別以積差相關和階層迴歸分析進行處理。本研究的主要發現如下:㈠自責和無助感均與憂鬱呈現顯著正相關。此結果支持Seligman無助論和Beck認知論,同時也支持「憂鬱矛盾現象」的存在性。㈡個性自責與憂鬱、無助感之間皆呈現顯著正相關,然而,行爲自責與憂鬱、無助感亦均呈現顯著正相關。前者的結果支持Janoff-Bulman的自責歸因理論,但是後者的結果與其理論不符。㈢探索性的迴歸分析發現無助感和個性自責均可顯著預測憂鬱的傾向,且各自均有5%的獨特的解釋變異量。然而,行爲自責所能解釋憂鬱的部分則微乎其微。此外,憂鬱和個性自責均可顯著預測無助感,其獨特的解釋變異量分別是5%和4%。然而,行爲自責在獨立解釋無助感的變異量也十分微小。㈣本研究的結果支持個性自責、無助感與憂鬱的關係,但並未發現行爲自責獨立存在的事實,需要再作進一步的研究探討。最後,研究者根據上述研究結果、研究限制、輔導之應用和未來研究的方向等四方面,進行進一步的討論並提出建議,以供未來研究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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