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謀改進小學自然科之教學,國科會曾於61年起指定學校從事啓發式教學之實驗。本研究之目的卽係以接受該新法教學兩年後之部份兒童(啓發組,四年級100人,六年級80人,男女生各半)爲對象,與其他未接受該實驗之同年級兒童(講授組)比較在記憶與理解兩類問題上成績的差異,並藉以分析此種新法教學與兒童年級、性別、能力、人格特質等變項的關係。研究結果顯示:(1)四年級兩組比較,在兩類問題上的成績無顯者差異。(2)四年級兩類問題比較,兩組都顯示記憶題的成績優於理解題。(3)六年級兩組比較,啓發組的記憶成績優於講授組,但對理解題兩組無差異。(4)在性別上四年級無差異,而六年級在兩類問題上都是男優於女。(5)就測得的人格特質(焦慮反應)言,未發現與兩類問題成績間有顯著關係。綜合以上結果,研究者建議:(1)啓發式教學用於小學高年級可能較之用於低年級爲適宜。(2)檢討此種新法教學的實驗與成效時應考慮教學法以外的其他因素,單從兒童學習成績實不易判定其與教學法之間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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