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使用紮根理論,藉由訪談與社工師有合作經驗之諮商心理師,探究其實務經驗,希冀建構諮商心理師於實務場域與社工師專業合作之理論,共計 18 位諮商心理師參與本研究。本研究提出諮商心理師在實務場域與社工師合作的模式為「以個案福祉為導向之涵容諮商模式」。此模式指出諮商心理師與社工師的合作是以在實務場域中心理師與個案關係發展的脈絡為基礎,也是雙方因個案福祉而相互協商歷程;「個案福祉」不只是傳統諮商訓練強調個案本身的內在需求,更涵蓋系統性與脈絡性的專業考量。當諮商與社工跨專業合作時,共同討論先維護個案福祉有時是讓個案能確保人安全,或是穩定生活與學習環境為先。而在諮商心理師與個案的諮商歷程中,諮商心理師與社工師也會多次以案主最佳福祉充分討論。另,此模式包括諮商心理師個人期許、專業訓練、實務場域機構期待與政策實施等四面向。合作歷程為實務場域機構氛圍支持專業合作,以社工師轉介諮商師後持續溝通合作;或諮商心理師於合作中展現積極參與樣貌。歷程中諮商心理師無論是與社工師共同工作或是分立執行工作,皆是為了維護個案福祉。本研究希冀未來能以此對諮商心理師提供與社工專業合作之教育訓練,以做為專業合作知能之裝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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